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主管部门 > 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滨江干流浸潭镇留良洞村和黄田村汕昆高速浸潭北出口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时间: 2019-09-19 20:16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清远市信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滨江干流浸潭镇留良洞村和黄田村汕昆高速浸潭北出口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浸潭镇留良洞村和黄田村汕昆高速浸潭北出口处位于滨江河右岸及黄洞河左岸,划界河长760米。

二、划界标准

    浸潭镇留良洞村和黄田村汕昆高速浸潭北出口处位于北江流域滨江河及黄洞河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划界。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河道划界标准,计算天然河道设计洪水位,结合河道时间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浸潭镇留良洞村和黄田村汕昆高速浸潭北出口处滨江河右岸及黄洞河左岸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电子邮箱:qxslggg@126.com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763-5814709,13828551010


   
附件:滨江河干流浸潭镇留良洞村和黄田村汕昆高速浸潭北出口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图.pdf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